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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
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有:土地复垦、水体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空气质量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土地复垦 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量土地被破坏,植被被破坏殆尽。土地复垦可以利用疏通河道、植树造林等措施,使矿山废弃土地重新恢复成为水源地、农田或者林地,提供生态环境和资源。
自然恢复。采矿损毁土地依靠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能够逐步得到恢复,不需进行工程干预。采取封闭修复场地、拆除废弃设施等措施,消除影响自然恢复的生态胁迫因子。不允许在修复场地内翻土、取石、搬运、垦殖等人类活动,排除外界干扰,减少对场地的扰动。
矿山生态修复常见方法包括: 物理修复:通过重塑地表形态和土地利用,恢复矿山自然状态,减轻环境影响。 化学修复:添加化学物质改善土壤结构和质量,恢复土壤生态功能。 生物修复:利用植物和微生物改善生态环境和土壤质量。 综合修复:结合多种修复手段,全面系统地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
如何应对我国矿山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资金渠道难求 我国大多数已闭坑或接近闭坑的矿山要么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要么就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已形成矿山地质灾害的矿区,难以追究责任人;而部分接近闭坑的矿山,企业早已将利润上缴给了国家,自身没有留下足够恢复与治理资金。
物理修复 物理修复是通过改变地表形态、土地利用方式、重建地质景观等方式,恢复矿山区域的自然形态和地貌,减轻环境影响。化学修复 化学修复是通过添加化学物质,改善土壤结构和提高土壤质量,使其具有生态功能的修复方法。主要包括土壤改良、污染物吸附和中和等手段。
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有:土地复垦、水体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空气质量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土地复垦 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量土地被破坏,植被被破坏殆尽。土地复垦可以利用疏通河道、植树造林等措施,使矿山废弃土地重新恢复成为水源地、农田或者林地,提供生态环境和资源。
治理方案的制定,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了解矿山的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以此为依据制定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治理方案。方案的实施一般包括四个步骤:矿山调查,生态恢复,监督评估和长远管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总则
政策适用于所有固体矿产开发企业,但不包括放射性与海洋矿产开发者。涵盖矿产开发各阶段,如规划、建设、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全程管理。遵循“防治并重,建设并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
同时,要强化排水设施,防止水源污染,保护地下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方面,酸性、高矿化度和特殊污染物废水需研发高效处理技术,煤矿瓦斯应回收利用。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需通过安装除尘装置和湿式作业等手段进行控制。在固体废物管理上,要确保堆存场所的环保,采取防渗和排水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和地质灾害。
在实施矿山建设项目时,首要关注的是生产安全。对于勘探性钻孔,应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在对待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时,矿山基建应遵循优先保护的原则。优先考虑在原地或附近实施保护措施,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面,选矿技术政策着重于采用环保和高效的工艺。首先,鼓励开发并推广无(低)毒的浮选新药剂,这将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在缺水地区,干选工艺和节水型选矿技术如煤炭干选、大块干选抛尾等被优先考虑,以节约水资源。
在矿山开采活动中,废弃地复垦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被大力提倡。企业应将这一工作融入日常生产与管理中,推崇采用一体化的采选-排土-造地-复垦技术流程。在实施复垦前,需对废弃地进行可行性试验,选择最适宜的复垦策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