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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司法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此系列案件,明确了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法律适用问题,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这一系列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具体案例从司法层面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判断标准,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指引和示范作用。
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发生地或者损害结果地、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专门管辖;海事法院的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概括指定海事法院受理省内陆源污染海域及通海水域污染公益诉讼。
根据上述定义,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 公诉 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针对环境侵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案件的司法问题解释。
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曾对2000年以来媒体广泛报道过的42起公益诉讼案进行分析,发现已有证据表明取得全部或部分胜诉的案件只占15%。总体而言,目前的公益诉讼胜诉比例还是比较低的。 郝劲松认为,法院在审判公益诉讼案时,或受利益集团的影响,或将公益诉讼狭义化理解,是公益诉讼胜诉率不高的一个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指导性案例分类最全汇总28例丨上海行政诉讼律师_百度...
1、行政确认性质的案例,如戴世华诉消防验收(案例59),涉及备案结果通知,依据《消防法》和《行政诉讼法》。教育权益案件同样引人关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例38)和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案例39)展示了受教育者的法律救济途径。
2、通过案例检索,按照审理级别和地域差别,可以包括:(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2)受理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例或裁判观点;(3)上诉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例或裁判观点;(4)再审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例或裁判观点;(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案例或裁判观点;(6)其他法院发布的相关案例或裁判观点。
3、说明争议处理对象、具体请求与事实依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仅限于农村村民,城镇居民无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机关 土地权属争议先由乡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直接向法院起诉违法。 与民事关系交织时,应先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后,再由行政机关处理。
4、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针对各地执法中的复杂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解释和答复,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指引。这些解释主要有三大作用:一是明确了具体执法中的实践难题,二是解决了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三是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方式起到了导向作用。
5、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556号“某开发公司与某置业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见《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谢爱梅,最高院民一庭;审判长谢爱梅,审判员王友祥、肖峰),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案件解析》(201901/77:216)。
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案例
1、本书分为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和国际环境法三个部分,旨在通过具体的案例,让读者掌握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对实际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这不仅是理论研究的深化,也是推动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途径。让我们共同关注案例,学习法律,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2、一会儿,其中一执法人员拿出一张盖有长泰县环保局公章的填空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刘秀华,上面写着“市场12-2摊位:你单位因拒缴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现根据《福建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经典案例解析是一本深度剖析的教材,它主要分为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和国际环境法三个核心章节。这本书精心挑选了超过16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涵盖了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全方位内容,以及国际环境法领域的关键知识点。
4、在2021年的法律考试中,00228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卷中,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坚实基础。
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03年,乐陵市范滑模案成为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针对被告非法加工销售石油制品,损害国有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金鑫化工厂拆除非法设施,停止侵害公共利益,并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危害。此案为环境污染停止侵害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实体处理参考。
仁寿县东方红纸业公司污染事件 2004年5月,仁寿县的东方红纸业公司因违规排污,导致沱江水质严重污染,大批鱼类死亡,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系统。此事件中,环保部门未能有效监管企业的排污行为,对沱江水质的监管明显失职,揭示了监管机制存在的漏洞。
首先,2003年乐陵市的范某案,检察院以被告非法加工销售石油制品,损害国有资源、污染环境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范某的金鑫化工厂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自行拆除,停止侵害公共利益,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危害。此案作为环境污染停止侵害的典型案例,展示了程序和实体处理的重要参考价值。
急!!环境法案例~~
1、白亮污染 当太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眩眼夺目。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
2、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案情】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
3、由于环境法公众参与原则的局限性,导致一些案例出现,例如:云南昆明PX事件:由于公众对PX项目的反对,政府停止了该项目的建设。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公众对事故的后续处理和影响关注度不够,导致一些危险品泄漏并污染了周边环境。
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阐述了立法目的。- 邱某诉保康县环境保护局案展示了环保职责的履行问题。- 第三条规定了环保法的适用范围。环境监督管理:- 天南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处罚案。- 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例强调了环保法规的重要性。
5、案例卡博特 卡博特是改革开放后最早一批在中国投资建厂的国际化公司,其位于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的卡博特天津生产基地自2006年投入运行,现已成为产量最高、品种最丰富、品质最稳定、技术最先进、应用最先进环境保护设施的炭黑及其深加工产品生产基地。
6、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的上级单位水库管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张某造成的损失。对向水库排放废水的化工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污染损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