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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1、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涉及多个环境保护领域,旨在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持续改善。以下是其主要职责的详细描述:法律执行与规划制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2、市环境保护局与市水利局在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方面合作,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濮阳市主体功能区划。(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调整涉及多方面,旨在提升环境保护与管理效率。首先,该局取消了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旨在精简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该局承担了市重点监控企业和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市管理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强化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机关行政编制共有25名,其中包括局长1名,副局长2名,以及总工程师1名。同时,该局还设有10个正科级领导职务(包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与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各1名)以及2个副科级领导职务。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包括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正科级领导、副科级领导,以及2名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濮阳市林业局的人员编制情况如下:行政编制总计22名,包括局长1名,副局长2名,构成市林业局的核心管理团队。正科级领导职位设有7个,其中包括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这些职位对于部门运营至关重要。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在市旅游局设立纪律检查组、监察室,实行合署办公,其行政编制为2名。具体配备为: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求,可增设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数量为40名。其中,局长职位由1人担任,副局长由3人共同负责,总工程师由1人管理。在正科级领导岗位上,共有17个职数供使用(包括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岗位则设有4个职数。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的人员编制
1、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机关行政编制共有25名,其中包括局长1名,副局长2名,以及总工程师1名。同时,该局还设有10个正科级领导职务(包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与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各1名)以及2个副科级领导职务。
2、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3、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包括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正科级领导、副科级领导,以及2名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