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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

1、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2、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是: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环保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

3、法律分析:环保税征税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4、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物品; 噪声只限于工业噪声。

环境保护税按什么征收

环境保护税指为实现一定生态保护目标而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及破坏程度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如下: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法律分析】环境税实行定额税率,征收范围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源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工业噪音排放等。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 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2、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如下:(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3、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为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4、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如下: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5、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是污染当量数。这是通过将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来计算得出的。具体的污染当量值,可参考《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是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6、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是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应税大气污染物以及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具体内容如下: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污染当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