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中央环保督察揭了7省市哪些痛点?

1、揭露了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辽宁省、湖南省和贵州省等7个省市存在的共性问题。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到位,发展与保护关系认识不到位,不愿清退“土政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到位。

2、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于7月29日至8月1日向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辽宁省、湖南省和贵州省等7个省市陆续反馈了督察情况。反馈会由被督察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督察组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当地党委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

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并于今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

中央环保哪几个省是重点

1、西南督察局 - 成都为基地,关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地,致力于西南地区的环境保护。东北督察局 - 沈阳是其大本营,辽宁、吉林、黑龙江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将由他们有力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8个):清水河县、固阳县、化德县、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辽宁省(4个):新宾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

3、经中央批准,此次第一批八个环保督察组将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云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8省(区)进行督查。

4、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经中央批准,第一批八个环保督察组,将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云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8省(区)进行督查。根据安排,各督查组进驻时间为一个月。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确定多少项整改任务?

1、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计确定530项整改任务,其中吉林省67项,浙江省46项,山东省59项,海南省56项,四川省89项,西藏自治区45项,青海省50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8项。

2、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对上述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截至2017年底,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8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16项,其余165项正在推进中。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批长期想办的事情得到了落实。

3、据了解,2020年5月至近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

4、确保3年时间明显见效。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将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不断研究完善督察体制,积极开展督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5、督察方式及成效 中央环保督察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包括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受理举报等。督察后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和整改措施并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认真整改执行落实措施切实推动环境问题的整改和改善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环保工作氛围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6、督察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区域和行业污染治理情况、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情况等方面。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约谈,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进行公开曝光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