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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局投诉电话

1、任何一个地区打12369都可以举报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531-86106112。全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受理时间:9:00-16:0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热线:0531-12369(受理时间:24小时)。

2、山东省环保局提供了多种举报方式,以方便公众参与环保监督。首先,全国通用的环保举报热线是12369,无论身处何地,您都可以随时拨打。其次,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专门热线为0531-8610611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至16:00。此外,还有全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同样在工作时间内接听,即9:00至16:00。

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联系电话是0531-86106112,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社会各界和公众在遇到环境污染问题时,可以根据事件发生地点选择合适的举报渠道。环保热线不仅接收举报,还会接受社会的检验,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环境违法案件。

4、山东省环保局的监督举报热线是12369,这是一条重要的联系渠道,用于公众反映环境问题和监督环保工作。环保局作为政府的重要部门,隶属于国务院环保部,其职责包括制定环保政策法规,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工作,以及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5、如果您需要查询山东省环保局的联系方式,以下是相关的信息。山东省环保局的联系电话是:(0531)66608600 和 66608591。如果您需要直接联系他们,可以拨打上述号码。地址方面,山东省环保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具体地址是龙洞路龙奥大厦A区13楼。请确保在需要帮助或咨询环保问题时,拨打电话进行沟通。

6、环保局的投诉电话是12369。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12369的受理范围: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投诉环保打什么电话是多少

1、法律分析:投诉环保部门举报电话是12369,其设立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法律依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2、环保局24小时投诉电话为12369。第一,环保局为了方便民众直接投诉和反映环境问题所以开通了此电话服务热线。此号码可供民众24小时拨打,如果晚上拨打,那么它会自动转拨到客服手中,客服第二天也会主动和投诉民众联系和了解情况。

3、法律分析:12369。12369主要受理: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4、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 12369网络举报平台网站。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环保局24小时投诉电话为12369。第一,环保局为了方便民众直接投诉和反映环境问题所以开通了此电话服务热线。此号码可供民众24小时拨打,如果晚上拨打,那么它会自动转拨到客服手中,客服第二天也会主动和投诉民众联系和了解情况。

法律分析:12369。12369主要受理: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方法1:在投诉之后第二天继续拨打12369 询问投诉的处理进展。方法2:可以在15 个工作日后向所举报的环保局提交依申请公开投诉问题处理情况回复。

法律分析:环保投诉举报电话 12369。信息产业部已于2001年6月4日核配 12369 为全国统一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以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投诉和举报。该号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全国各地即将陆续开通。

法律主观:全国统一环保举报投诉电话是:12369。 12369环保热线服务系统是集环保政策咨询、环境污染投诉、投诉结果反馈、信息调查为一体的多媒体环保服务系统。群众可以利用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因特网、手机、短消息等方式向环保局请求相关服务。

法律分析:投诉环保部门举报电话是12369,其设立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法律依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