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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详情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的内部结构分为九个主要部门,包括: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人事处:负责人力资源的规划和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和执行纪律规定。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的工作和组织建设。综合计划处:负责全局的规划和战略规划。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涉及环境保护的多个方面,包括: 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重点区域和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协调处理重大环境问题和事故,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以及跨区域环境污染的协调解决,统筹全市污染防治工作。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保定市的局主要包括: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教育局是保定市教育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的教育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监管各级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协调和处理各类教育问题。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完备,共有21个部门,分别是: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 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政策法规的调研、制定和解释工作。 规划处:负责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和实施。

武冈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1、武冈市环境保护局的组织架构分为多个部门,其中包括了人秘股、开发管理股、法规股以及污染源管理股。这些股室均为全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它们在环保局的职能分工明确。在机构设置上,环保局的内部行政编制有6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目前在职人员总数为15人。

2、武冈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他们负责制定全市的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包括重点区域和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及生态保护计划,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3、武冈市环境保护局的领导团队由党组书记、局长张爱国担任,他全面负责局内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环境管理股(开发监督股)和环境监察大队等关键部门。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春荣主要负责政工、人秘股、财务、政务公开、扶贫、联创、双联、综合治理、统战和统计等工作,同时也会执行一把手分配的其他任务。

4、武冈市环境保护局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79年,当时成立了县环境保护办公室。随着1986年7月武冈县升级为县市,该机构也随之更名为武冈市环境保护局。1994年4月,随着城市化进程,更名为现在的名称。

5、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该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确保市容整洁、环境优美。通过审批户外广告设置,该局规范了广告设置行为,维护了城市形象。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该局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管理,确保市民出行便捷、安全。

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制度简介

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制度:确立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环境标准制度:制定并实施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规划制度;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公众参与制度。

它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各级计划、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银行、物资、工商行政部门都应结合该规定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计划。

环境管理的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通过签定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

监督制度: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级负责人达成环境质量目标;同时,环保部门有权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排污单位遵守许可证规定。 排污检查制度:通过排污申报登记、超标排污收费、现场检查以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制度,对排污行为进行监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

市环境保护局下设事业单位包括:濮阳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濮阳市环境保护辐射管理站、濮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法律执行与规划制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制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参与主体功能区划的制定。

崇州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在机构设置方面,局机关内部设有行政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总量控制科四个主要部门。此外,还设有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两个下属事业单位,以此完善环保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升环境保护效能。关于人员编制,机关行政编制共有12人,以满足行政管理及协调工作需求。

崇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地方环保法规、规章,确保其实施与监督。(二)执行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法规,进行环境监管。

陈红霞女士,身为四川省崇州市环境保护局的重要成员,她担任党组成员及副局长的职务。在局里的领导分工中,她主要负责协助局长进行以下工作:环评:她积极参与和指导各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确保项目的环保合规性。监测:她关注环保监测工作,确保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

1、莒南县环保局内部机构设置如下:办公室、人秘科、财务科、法制宣传科、生态科、污染控制科、监督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科技中心。每个科室负责不同方面的工作,以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莒南县环境保护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专注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体化管理。1995年9月,环保办更名为了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并纳入政府序列,采用行政编制。

3、莒南县环境保护局领导信息如下:苏循战担任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县环保局工作。张建为副局长,负责监督管理科、生态科以及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的管理。陈惠范也担任副局长,负责监测站、法制宣传科、纪检、综治、监控中心以及后勤工作。王成班同样为副局长,负责污控科、监察大队、科技中心以及安全工作。

4、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莒南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拟订本县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国家及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其职责覆盖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

5、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监察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管理科、地质环境管理科和纪检监察室等11个行政科室。

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随后在1989年,环保办公室提升为二级局,成为环保局。199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改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到1995年再次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2002年,莒南县建设委员会改称为现在的莒南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