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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机构历史

1、紧接着在1973年,国家级环保机构开始设立,名为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环办),这是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里程碑。1982年的第一次机构改革带来了变化,环境保护局成立,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即建设部。这一阶段,环保工作开始逐步专业化。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998年,根据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以及中国国务院有关机构改革的相关方案,中国正式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

3、中共中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曾为中国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于2008年两会后撤销,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标准由谁制定

1、法律分析:国家环境标准,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环境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3、制定原则:现行国家级环境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审批、颁布和废止。

4、环境质量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标准;对于没有规定的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才可以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标准;不管有无国家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均可制定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只可以严于国家标准。

5、具体原因如下: 国家环境标准是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环境标准,具有法律效应,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性。地方环境标准是在国家环境标准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无法与国家环境标准相提并论。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环保部有什么关系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环保部实际上是同一个机构的两个不同称谓。最初成立于1973年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经过数次机构改革和名称变更,于1988年独立出来,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年,该机构升格为总局级别,即国家环保总局。

这两个是同一个部门。原本叫国家环保总局,08年部委改制时,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身份一直在变,叫总局时是直属机构,现在则是国务院其中一个部门。

这两个是同一个部门。原本叫国家环保总局,08年部委改制时,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是2008年,设立的正部级部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职责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进行了职责的重大调整,以更好地履行其环保职责。首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部分职能被整合到环境保护部,强化了部门的整体效能。其次,环境保护部取消了由国务院之前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工作流程,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2、国务院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职责。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职责、机构调整是: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3、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