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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办和环保局的关系_百度问一问
1、环保局和大气办不是一个部门。大气办全称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系政府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等。
2、大气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包含在环保局的职能之内,故而环保局是大气办的上级部门。大气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是:负责全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组织实施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等。而环保局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有拟订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等六项职责。
3、法律分析:环保局管理大气办。各区域科室设立不同,以清新县为例,设有办公室、环境管理股、环境监督股、环境监测站。
环保局大气科有权利吗
1、有。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得知,环保局大气科有权利,环保局大气科是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部门,有拟订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权利。
2、监督、指导检查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有关应诉等工作;承办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输有关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3、有的,现在环保是“属地管理”,如果一个企业排污,属于区环保局的辖区,那么区环保局是有权利,也有义务管理的。这是法定的。他们如果不管,还要追究他们的责任的。
4、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5、为适应环保工作的新形势,确保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职能调整顺利对接,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决定对部分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进行调整。
6、环保局作为政府的重要部门,其职能覆盖广泛,涉及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生态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而言,环保局内部设有污染控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生态科、办公室及开发科等主要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部门是不是环保局
1、法律分析:环保局管理大气办。各区域科室设立不同,以清新县为例,设有办公室、环境管理股、环境监督股、环境监测站。
2、具体执行的部门需要看具体情况,但是根据法律第三条至第五条,可以看出各自的权限。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3、法律分析:凡涉及废气、废物、污水、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等与环境污染、保护有关的都属于环保局管理范畴。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