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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指示牌由哪个部门负责
1、上海市的道路指示牌工作由市建设交通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管处)、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处)以及各区域(县)的道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的监督管理。 乡村道路的指示牌维护通常由乡镇养护人员负责清理。
2、上海市的道路指示牌工作由建设交通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市管处)、市公路管理处(市公路处)以及区(县)道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的监督管理和修正工作。 乡道和村道的指示牌维护工作则由相应的镇村养护人员负责清理。
3、道路指示牌的管理归属一直引起了不少疑问。根据法律,路标实际上是由交警部门负责的,他们负责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的全面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对车辆进行检验,以及驾驶人的考核、许可工作。
4、全国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由公安部起草,征求交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农牧渔业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经批准后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5、公路设施的管理,特别是交通指示牌的安装与维护,主要由交警部门设施科负责,他们致力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制定与执行,这需要经过各部门的深入协商与官方批准。他们的职责包括对指示牌进行定期维护、增设、调整以及更新,确保道路指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6、交通指示牌并非城管管理,而是由交警部门主管,具体科室叫“设施科”,由其进行维护,负责增设,调换、更新。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江苏省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的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若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则从其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推进和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收费、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公路是指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第五十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公路附属设施,是指公路的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监控、通信、收费、绿化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及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货运车辆超限运输。